犬的能力决定民警的能力
在警犬大队采访时,会议室里有很多荣誉证书。有的是奖给民警的,更多的是奖给警犬的。警犬大队大队长屈洪波介绍,警犬大队成立于1951年,当时称为西安市公安局八处技术科警犬室。1987年正式成为科级建制单位,并更名为西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第八大队,2002年9月机构改革时更名为现在的名称。
屈洪波说,大队担负着西安市凶杀、抢劫、盗窃、缉毒等重特大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以及各种大型活动和中央首长、外国政要视察期间安全警卫任务的搜爆安检工作。大队在编民警8人,现有工作犬10条,在训犬6条。去年,共出刑事案件现场40多起,利用警犬直接破案及发挥其他作用共计18起;共出各类警卫任务、大型活动安检现场160多场次,安检率为100%。
屈洪波说,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养犬(养不好,训不成);训犬(训不好,用不成);用犬(用不好,养不成)。通过训练抓人员管理,民警的能力靠的是警犬能力。为了训练一条合格的警犬,民警们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脏、累、苦,还经常受伤。这些伤不是警犬故意咬的——在长期的训练和生活中,民警难免受到意外挂伤。但他们都爱好这个行业,更喜欢自己带的警犬,跟这些亲密的“战友”一起参与重大案件,工作累并快乐着,希望市民给予他们更多的理解。
华商报记者 魏光敬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