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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男子从3米高雨棚顶坠亡 因施工地无安全措施

来源:华商报 时间:2016-06-30 06:54:24 编辑:杨蓓蕾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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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来务工妇女在工地干活时不慎掉进机井坑,可工地却回填机井,并否认雇佣了伤者。最终,在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启动预防调查并调取安监局执法记录后,伤者才得以维权成功。

  妻子摔伤 丈夫给检察院写信举报

  王某夫妇是从陕南农村来西安务工的。去年5月的一天,妻子吕某在西安北郊的一处工地干活,不慎掉进了机井坑,摔坏了尾椎骨,需要十几万元医药费。工地包工头在支付了几千元医药费后,就再也不管了。一气之下,王某来到了西安市经开区管委会安监局,要求安监局督促建筑公司和包工头赔偿有关医药费。安监局几经协调没有结果,便告知王某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同年9月,王某写信给未央区检察院预科,举报经开区安监局和建筑公司勾结,不认真履行职责,涉嫌渎职行为。检察官工作人员在详细询问情况后告诉王某,安监局确实没有处理劳动纠纷和民事纠纷的法定义务,举报安监局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涉嫌渎职行为的问题,需要进行调查后才能下结论。检察院工作人员分析认为,老王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安监局涉嫌渎职犯罪,必须进行预防调查;而吕某的劳动纠纷中,关键是劳动关系的确认,这也是案件争议和依法处理的焦点。检察机关启动了预防调查。

  调查中,检察官提取了经开区安监局对此事件的执法记录,证明安监局对吕某的安全事故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处理,只是受法定权限的限制,无法处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后检察官把调查情况和结论告知王某,同时告诉他,其妻和建筑公司之间的工伤事故,属于劳动纠纷,先要通过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再向法院起诉进行维权。

  检察院调取安监局执法记录 成维权关键证据

  得知王某夫妻是外来务工人员,经济困难,检察官又与未央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取得了联系,确定律师为吕某提供法律援助,作为代理人进行诉讼。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用人单位一再否认与吕某有劳动关系,而且早已回填了机井,破坏了现场,但检察官在预防调查阶段调取的安监局的执法记录,成为了案件最为关键的证据,使案件顺利裁决。7月初,吕某在劳动争议案件取得了胜诉。

  近日,王某专程给办理该案件的检察官送来了一面锦旗,感谢检察官依法监督,通过预防手段,帮他打赢了官司。“针对办案和群众反映中发现的不正常的现象和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而开展预防调查,体现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既防范了职务犯罪风险,又帮助社会弱势群众维护了合法权益。”未央区检察院检察长李亚军说。

  知道一下:

  预防调查是指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机构为了准确把握职务犯罪的成因、特点和规律,寻求有效的治理对策,针对一定领域、系统、单位及其权力运行中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危险环节而实施的实证研究、综合分析等有关活动。预防调查的程序包括立项程序、调查程序、终结程序3个方面。

  华商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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