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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7旬农妇告赢太白县政府 丧子后仍垫钱打官司

来源:长江日报 时间:2016-07-01 07:29:54 编辑:曹静 作者:崔永利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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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玉凤走路都很困难,但是她为了集体的林地还是四处奔波

  丧子后仍坚持垫钱打官司

  “奔波那么久,不能搁下”

  尤玉凤胜诉的消息,在这个小村庄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这个小组仅仅有25户80多口人,大家居住的都不是很集中。有的人甚至不知道官司已经最终胜诉了,也有人认为尤玉凤是看上了这1000多亩林地每年政府补助的1万多元。

  尤玉凤的老伴15年前病亡,至今她都是一个人生活,虽然有两个儿子,但都已分家。大儿子2014年4月在安徽铁矿打工时,从高处坠落意外死亡。老年失子之痛并没有打消她维权的信念,“已经奔波了那么久了,不能将此事搁下呀!”

  庙台村4组现任组长祁芳军说,尤玉凤都是自己垫钱打官司,这片林地收回到该组所有后,小组准备将这片林地交给尤玉凤管理。对此,尤玉凤表示,自己打官司确实借了儿子孙子几万元,“我打算将孙子叫回来,和我一起守护这片树林。”

  华商报记者还采访了眉县法院审理此案的审判监督庭法官王贵琴,她说判决后双方没有上诉,所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她说法院只是对这块林地的使用权进行了判决,也就是撤销了刘某的林权证,但并没有对林权的所有权进行确认。

  临别时,尤玉凤指着门前的大山说,再翻过4个沟就是那片林地。迎着刺眼的烈日,远远的林地,在尤玉凤眺望的眼神中仿佛很近。

  新《行政诉讼法》规定——

  县政府当被告一审应由中院受理

  华商报:县级以上的政府作为被告后,一审应该由哪一级法院受理?

  白红卫:根据1990年10月1日的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当被告的,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视不同情况按规定受理。上述规定模糊不清,容易造成案件管辖混乱。

  在这种情况下,2015年5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将此规定明晰化。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也就是说,以后行政诉讼案件,县政府如果当被告,一审将由中级法院受理审理。

  华商报:“民告官”诉讼中,受案法院可以提出哪些要求?

  白红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基层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决定自己审理;(二)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三)决定由报请的人民法院审理。

  华商报:陕西省高级法院对于行政案件的审理有什么新的规定?

  白红卫:我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注意到行政案件立案难、审理难的问题。多次出台了相关规定,确定试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其中2014年12月1日下发了《关于对原告申请异地法院管辖审理行政案件的意见》(陕高法【2014】379号),规定原告提出异地法院管辖申请后,受案人民法院应当暂停审理,在七日内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另外,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6年1月18日出台《关于指定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西安、安康两市行政案件的规定》。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两级三院开始集中管辖原由西安市、安康市两级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和环境资源案件。

  这些法律规定赋予了当事人异地管辖申请权,充分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目的在于排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审判,实现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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