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乐园负责人称
摄像头坏了没法查看
下午5时许,华商报记者和杨师傅来到位于环山路原子午收费站附近的大金刚水上乐园,由于正值暑假,来水上乐园玩的人很多,而且很多都是小孩子,水上乐园里的游乐设施大多是充气的。入口处的警示牌上写着:“请按园内秩序游玩,若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杨师傅和水上乐园的负责人协商赔偿事宜,一名负责人说,今年是水上乐园第二年开园,每年仅在7月和8月经营,这也是第一次发生事故。园里有8名安全员,还有两名主管,包括停车场一共有12个摄像头。至于当时事情发生的经过,他说摄像头的电线被大风吹坏了,没法查看。他们购买了“公众责任险”,投保1万元,最高赔偿额可达300万元,但是针对个人,最高赔偿额为20万元,目前他们也在积极配合家属进行申请。
问及经营水上乐园都需要什么手续,这名负责人说,只需要营业执照和土地租赁合同,保险是他们自己投的,并不强制。对于游乐设备的安全性,他说,都是“国家专利产品”,证书都在游乐设备上贴着,每年开园前厂家的工作人员都来上门安装和检查。
杨师傅说,这种临时搭建的充气游乐设施近几年在西安及周边越来越多,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但是对于其设备的安全性,职能部门都说不归自己管,难道真的成了监管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