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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男子刚买二手房地面就塌了 物业:曾被水泡过

铜川新闻 长江日报 2016-07-13 07:30:54
[摘要]“刚买的二手房,地面就塌了。”7月6日,面对正在维修的房屋,家住铜川市的石先生懊恼不已,他希望物业、开发商能承担起房屋维修的费用。

  华商报讯(记者 郭强 实习生 王欢)“刚买的二手房,地面就塌了。”7月6日,面对正在维修的房屋,家住铜川市的石先生懊恼不已,他希望物业、开发商能承担起房屋维修的费用。

  >>业主

  正要为房子装修地面就塌了

  今年4月,石先生在铜川新区金谟上地新家园小区6号楼1层,为父亲购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二手房,并在房管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本想着装修好就可入住,但令石先生没想到的是,5月27日在房屋内施工时,却发现厨房的混凝土地面上有一个大洞,当他近距离观察时,地面突然塌了下去。事后经验丰富的装修工人说,是地基回填的土下沉了。

  7月6日上午,在石先生正装修的房间内,华商报记者看到混凝土地面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洞眼,现场两名工人正在进行施工。从部分洞眼可见,混凝土层与地基层有约一指的间隔。“厨房最严重的地方,混凝土与地表间有十几公分都是空的,客厅、卧室的混凝土和地表层也均不同程度有间隔。”其中一名工人说,现在利用工具打洞后,回填石灰,当石灰遇水(地下的潮气)膨胀便能将空隙夯实。

  “为此我多次寻找物业均未得到满意回复,无奈下,只能自行维修。”石先生说,他希望物业与开发商能承担起这部分维修的费用。

  >>物业

  去年冬天房子曾被水浸泡过

  对此,铜川市上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位刘姓负责人表示,首先在他们的信息资料里,这套住房的业主信息为王某,2009年8月份交房入住了将近7年,未发现住房质量问题。对于石先生的身份,他们并不认可,该住房未曾在物业办理业主变更手续。

  出现这样的事情,他们和开发商去现场看过下陷的房屋。经过专业人员检测,地下1米到1.5米之间,含水量超标。“去年12月下旬,天气寒冷,阳台上的水管、水表、管道都被冻裂,业主当时也不在家,三四天后才联系到,此时房屋已被水浸泡了几天了。”该负责人说,他们和开发商一致认为,这样的情况跟他们没有关系。

  >>律师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维修

  铜川一位资深律师表示,如果房屋在不适合居住的条件下,可以解除购房合同,但是前提是需要做鉴定。如下陷造成损失,买受方可要求对方恢复原装,赔付损失、维修维护。如造成楼房主体结构受损,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主张出卖人或开发商的责任。

  “出卖人在知情情况下,有义务诠释,告诉买受人出卖物有瑕疵,必须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应尽到如实告知的义务。如未告知买受人,则主观上有欺诈行为。”该律师说,针对石先生的问题,开发商作为小区建设单位,有义务去维修,而维修是委托物业公司的,业主有权利要求物业公司进行维修。

编辑:贾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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