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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街头驾车被咸阳交警发现 法院赶到扣车拘人

来源:长江日报 时间:2016-08-04 07:12:36 编辑:贾艳菲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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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陕A08×××,靠边停靠边停!”日前,咸阳交警在街头查扣了一辆轿车,原因是轿车驾驶人欠账不还!根据省高院与省交警总队关于协助执行的相关文件,车被扣不说,被执行人也被司法拘留。

  审判不到庭执行不见人

  “老赖”驾车被交警发现

  8月1日上午9时,咸阳市交警支队秦都大队一中队通知省高院执行局,户县法院报请协助扣押的陕A08×××中华牌轿车已在咸阳市一号桥桥北被暂扣。省高院执行局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并通知户县法院赶去。经现场核对车辆信息无误,在交接车辆的同时,对实际驾车的被执行人当场司法拘留。

  据悉,该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在审理期间就下落不明,法院缺席判决,执行标的50余万元。执行中,经法院多次寻找,被执行人始终联系不上,只能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提供该涉案车辆的财产线索,执行法院虽及时到车管部门对该车进行了查封,但该车一直未能找到。

  省高院执行局人士介绍,此次通过交警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和路面查扣手段进行布控,扣车拘人一步到位,案件执行取得实质性进展。

  交警协助扣押法院查封的车辆

  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

  6月28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协助扣押法院查封的被执行人机动车辆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协助扣押法院查封的被执行人机动车辆。在接到法院函件后,应在10日内将车辆信息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并立即开展路面查扣工作;省高院对重大案件涉案车辆需要在全省范围内布控、协助扣押的车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接到函件后5日内将车辆信息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各地要积极开展路面查控工作。7月15日,省高院下发通知,要求各中级、基层法院务必在8月15日前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长效协助执行机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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