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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男子刚签认购意向书一周 开发商就把房卖了

商洛新闻 长江日报 2016-08-11 07:41:41
[摘要]商洛市公安局此次一共安置近50人,他因排名靠前先选房子,选中了小区3号楼31层最东边一个户型。

  华商报讯(记者 曾春)63岁的商洛市公安局退休职工王建国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刚从开发商那选好的房子,仅仅过了一周,就被开发商卖给了别人。

  签了认购意向书

  开发商又通知重选一套

  王建国2013年退休,退休前住在商洛城区友谊巷公安局家属院一间70多平米的老房子里,之后因拆迁被安置在了城区南街附近的“公园天下”小区。据王建国介绍,商洛市公安局此次一共安置近50人,他因排名靠前先选房子,选中了小区3号楼31层最东边一个户型,南北通透,采光不错。今年1月29日,王建国和“公园天下”小区开发商签订了认购意向书,约定6月30日前交房。

  “签了认购意向书后,我们家里人都挺高兴,但过了大概有一周开发商就变卦了。”8月5日,王建国气愤地告诉华商报记者,开发商通知他,房子卖给别人了,要他重选一套。再选的话好户型没了,他断然拒绝。

  王建国提供的《认购意向书》上清楚地写着:王建国住户,2016年5月以本认购意向书为依据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对原认购房款进行决算。下面附着“姓名王建国房号 3#23104 ”等信息,意向书最下面,有王建国的签字和开发商的公章“商洛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就想要我选的这套房子,

  这是我光明正大选来的”

  就此事,商洛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王姓负责人称,认购意向书确是公司和王建国签的,不巧的是,王建国认购后,又有人要买这套房,所以就卖了。王某称,此事公司工作有不规范的地方,在跟客户签定认购意向书的同时,也在对外正常售卖。这位负责人说,出现问题后,他们曾让王建国选择同一栋楼30层的一套房子,面积、赠送面积和王建国认购的那套房子都差不多,但是户型不一样,王建国拒绝了。

  就这个解释,王建国并不认同。他告诉记者,他最开始选的那套房子在31层的最东边,南北通透,后来开发商提供的房子户型不一样,“不是我轴,我就想要我选的这套房子,这是我光明正大选来的!”

  就此事,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范钦解析说,虽然仅签订认购协议,尚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该认购协议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房屋的基本状况、价款、交付期限等内容,且开发商已经接受了王先生拆迁置换的房屋以及所交付的大部分购房款,从法律上,可视为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开发商将所涉房屋一房二卖,无法取得房屋的王先生可向开发商主张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可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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