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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两男子拆面包车后座 非法运输一吨甲醇被查

来源:长江日报 时间:2016-08-17 06:38:40 编辑:贾艳菲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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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报讯(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曹志武)明知道甲醇须用危化品车运输,但子洲县两男子仍怀有侥幸心理,认为路上不会被查,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甲醇约1吨,被榆林市交警支队高交五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8月16日9时许,榆林市交警支队高交五大队陕蒙中队指导员李靖带领石彩波、吕策在包茂高速红碱淖收费站例行检查,一辆车牌号为“陕K”开头的面包车缓缓驶来,在执勤民警的示意下,该车辆停靠到路边。“我们打开车门发现,车辆内满满放置3大桶液体以及抽油泵。”高交五大队民警曹志武介绍称,面包车后座被拆除,两名司乘人员称3桶液体是柴油。

  经过仔细检查,办案民警发现桶装液体不似柴油,在再三追问下,司乘人员承认所拉液体是危险化学品甲醇,重量大约一吨左右,从榆林购买后准备拉往神木县大柳塔镇,用于厨房生火。

  甲醇,又称“木醇”或“木精”。是无色有酒精气味易挥发的液体。甲醇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特别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燃烧分解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且有剧毒。甲醇属于危化品,应由特殊车辆运载。

  目前,该案已移交神木县公安局尔林兔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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