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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员侵吞46万余元赌球 潜逃十余年被抓

滚动新闻 长江日报 作者:宁军 2016-08-19 18:42:04
[摘要]利用担任财务科收款员保管货款的便利,西安某化工厂合同工郝某多次把货款用于赌球,在无法填补漏洞后,他干脆携款潜逃。

  利用担任财务科收款员保管货款的便利,西安某化工厂合同工郝某多次把货款用于赌球,在无法填补漏洞后,他干脆携款潜逃。虽然一逃就是15年,但他还是没有躲过法律制裁。

  未央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郝某原系西安某化工厂合同工,自1994年5月份起开始担任该厂财务科收款员,负责收取并保管货款。1998年6月至1999年1月期间,郝彬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将收取的货款据为己有,用于赌球,并采取用后期货款填补前期账目亏空的方式逃避公司检查。1999年1月6日,因侵吞的货款数额巨大,无法偿还,郝某携款潜逃。1999年2月2日,化工厂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于同年2月5日立案侦查。截至立案前,郝某共侵吞公司货款461940.35元,其中22400元由化工厂于当年8月用郝某缴纳的集资款本息予以扣抵。2014年12月26日,潜逃15年的郝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郝某在担任国有单位财物管理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财物拒不归还,数额巨大,已构成贪污罪。鉴于郝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近日,法院一审判处郝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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