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商洛讯(记者 曾春)从2013年5月开始,河南男子党某冒充军人,先后在河南、云南、贵州、海南、广西、陕西等多地,通过拨打被害人电话,以购买被害人所经营产品或发包工程等事由实施诈骗40次,截至去年8月共骗得324万元。近日,党某被丹凤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又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46岁的党某,是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农民。去年8月25日,党某因涉嫌诈骗被丹凤县公安局刑拘,同年9月30日被依法逮捕。日前,党某被丹凤县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丹凤县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5月至2015年8月期间,党某多次冒充武警部队军人,先后在河南、云南、贵州、海南、广西、陕西等多地,通过拨打被害人电话,以购买被害人所经营产品或发包工程等事由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以让被害人帮忙给部队代购帐篷、气垫等物品为由,骗取被害人向其指定账户汇款,从而实施诈骗,共诈骗金额324万余元,其中,党某单独作案35次,诈骗金额292余万元,伙同其妻彭某(已判决)、其两个儿子(均已判决)、朋友党某某(已判决)分别实施诈骗5次,诈骗数额31余万元。
近日,丹凤县法院审理认为,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军人,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实施诈骗,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又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编辑:张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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