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没考上大学,山阳县17岁的小陈选择了到西安来打工。9月3日一大早,她从老家乘坐了一辆小轿车,车费是80元,当时说的目的地是灞桥火车站。上午9时许,在西安火车站,司机就让她下车,同行的另外3人是去西安火车站的。
在解放路阳光大酒店门口,双方正在争执的时候,被巡逻至此的西安火车站运政稽查大队的稽查人员碰了个正着。
面对稽查人员的询问,司机一会儿说乘客是他们的亲戚,一会儿又说是朋友,但连乘客叫什么都说不出来。经过勘验,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7日,稽查人员介绍说,根据《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规定,该车没有取得营运资质,该车已被暂扣,司机也将面临最低1万元的行政处罚。
火车站运政稽查人员提醒旅客,请选择正规的客运车或出租车出行,如果发现黑车请第一时间向火车站运政稽查大队举报,电话:029-87429112。
华商记者 卿荣波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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