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省城杨女士致电4286666:都说大冷天跟吃火锅更配,但我就是因为吃火锅被不认识的熊孩子撞了一下,手机掉进火锅里了。
这几天太原温度猛降,正巧有个姐妹儿说附近新开了一家火锅店,还有不少的折扣,下班后大家一起去吃一顿吧,还美其名曰:“大冬天和吃火锅更配。”
来到火锅店,因为有五折优惠,人已经很多了,还有不少大人带着孩子一起来的。等了一会儿,好不容易有个大桌空下了,我们六个人赶紧落座点菜。菜上齐了,热腾腾的鸳鸯锅也沸腾了,我们几个吃货刚要下筷子,就被对面的同事拦住,非要让我用新买的手机给大家拍几张照片以示留念。拍就拍吧,我往后退了退,发现没办法把人和菜都放在画面里,就起身将手前伸,正准备按快门的时候意外发生了,斜后方跑过来一个陌生的小孩儿,猛然撞到了我的椅子,我一下失去平衡没有站稳,左手的手机顺势飞了出去,不偏不倚掉到了火锅里。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在场的人都蒙了,还是旁边的同事眼疾手快,拿了勺子和筷子把我的手机夹了起来,但是已经被辣汤完全浸泡了,无法开机。
面对同事的尴尬,我气急败坏地找到刚才撞我的孩子和家长表示要求他们赔偿,谁知道孩子家长还对我发火了,说吓着他们家孩子了,反过来埋怨我没有拿稳手机,过道这么窄,孩子跑过去碰到椅子很正常,凭什么要他们赔?双方僵持不下,饭店经理已经将我们的手机号和身份证照片都留了下来,准备进一步协调,这顿火锅吃的,郁闷至极。
我们来探问
针对杨女士的问题,我们咨询了山西锋镝律师事务所的宁旭杰律师,宁律师表示这件事的主要责任人为突然冲出来的“熊孩子”,如果孩子未成年则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火锅店作为经营场所,也有一定连带责任。同时,律师也提示大家,公共场所应看好自己的财物。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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