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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女子申请廉租房被退回 发现竟成公司"股东"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6-11-17 07:10:49 编辑:王玮玮 作者:卿荣波 邓小卫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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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在西安市更新街一家餐馆打工的王玲,每月工资只有800元,怎么可能拥有公司。 华商报记者 邓小卫 摄

  要不是申请被退回,49岁的王玲还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被盗用了。现在,她的身份除了是一家面馆的服务员外,还是一家注册资金为200万元的公司的股东。

  >>申请廉租房时

  意外发现自己是“股东”

  王玲户口簿上的户籍地址为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属于古迹岭社区。她现在的居住地在位于城北草滩附近的廉租房渭水欣居,这是她母亲此前申请的廉租房,因为租赁即将到期,老人在单位也办理了职工养老,现在每月有了退休工资,又随儿子居住,已经无法再申请廉租房。

  所以,王玲需要自己申请一套廉租房居住,她也一直以为自己的条件可以申请廉租房。她离异后,独自抚养两个孩子,大儿子今年7月大学毕业,在南方一家公司工作,还处于试用期。老二是女儿,正在读初一。

  4年前,王玲一直在更新街一家面馆打工,开始工资三四百元,后来涨到800元。今年6月,王玲将自己申请廉租房的资料通过社区层层递交上去,但11月10日,社区通知说她的资料被退回来了,原因是她的名下还有一家公司,她是那家公司的股东。

  >>工商资料显示公司名称为“西安市安玲商贸有限公司”

  昨日上午,在打工的面馆里,王玲急得团团转。面馆老板李红旗说,王玲家里的情况的确艰难,有时候孩子的学费和开销不够,面馆都会暂时借给她,她的名下怎么可能有公司呢?

  碑林区古迹岭社区主任蒋智能也说,王玲的家庭情况她知道,她和母亲此前都享受低保政策,家里很困难,社区也一直对她和孩子进行着帮扶。在申请廉租房的时候,社区也帮忙出示了“每月可支配收入为800元”的收入证明以及“居住在廉租房”的住房证明。

  碑林区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称,根据廉租房的申请程序,王玲提交申请资料后,上级单位组织了公安、工商、公积金管理中心、民政、车管所等6部门对她的资料进行联审时,工商资料显示,她是一家名为“西安市安玲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租赁性保障房管理科工作人员说,名下有一家注册资金为200万的公司,肯定不符合廉租房的申请条件,这就属于瞒报,“她的身份信息是否被盗用,我们无法界定,具体可以去工商部门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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