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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电话“遥控”女友送毒品 两人先后落网

西安新闻 西安晚报 作者:高雅 2016-11-28 07:17:50
[摘要]李强和赵红本是一对相爱的恋人,在北郊某城中村租了一处民房同居在一起。年轻人本可以凭诚实劳动赚钱生活,可他们却走了“偏门”,干起了贩毒的勾当。

  记者高雅 实习生陈雨阳

  法律链接

  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

  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确维护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国家法律司法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之一。在本案中,赵红与李强是恋人关系,对于李强贩卖毒品的行为,赵红起初根本不知情,不知道毒品的来源、购毒资金去向,也未参与贩毒收益的分配。后来,得知李强在房内存放的白色物品是毒品后,赵红要求李强拿走,李强答应她不久之后就会拿走毒品。碍于两人的关系,赵红勉强同意了。也同样是因为两人的亲密关系,当李强让她下楼送“货”时,她也没好意思拒绝,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贩毒。

  虽然赵红替男友贩毒触犯了法律,应当依法惩处,但也应看到她戴罪立功、为抓捕李强提供了有效的线索信息。辩护律师为她据理力争,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保证了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记者 高雅

编辑: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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