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华商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紫阳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陈荣根严重违纪已被开除党籍。
经安康市纪委调查,陈荣根在任紫阳县扶贫办主任、发改局局长、财政局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向煤矿经营业主投资从事营利活动;滥发补贴;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安康市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康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荣根开除党籍处分。华商记者 张小刚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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