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组织“陕西应急救援总队特勤支队”微信公众号
当“李鬼”遇上“李逵”
在之前的媒体报道中提到,聂李强所在的“陕西应急救援总队”是民间组织,未在陕西省民政厅注册。
该救援队的队员也曾对媒体表示,“我们是民间组织,所有人都是志愿者,平时都有自己的工作。”
而在“陕西应急救援总队特勤支队”的微信公众号里是这么介绍的:
“陕西应急救援总队是由热爱公益事业的爱心人士组成的公益救援团体、总队及各支队队员来自于社会各阶层各领域的行业精英。共同肩负着公益救援、帮贫助困、抢险救灾、推广安全意识,培养救援人才,创新科技含量,提升救援水平的重大使命。”
此外,在宣传中,他们还强调特勤支队由“陕西应急救援总队”直接垂直管理,以弘扬“高效应急 团结奉献”的精神为宗旨,为陕西地区及全国范围内提供公益救援综合性服务保障。
然而,仔细看就会发现端倪。即便是宣称由“陕西应急救援总队”直接垂直管理,但其也提到了“陕西应急救援总队是由热爱公益事业的爱心人士组成的公益救援团体,总队及各支队队员来自于社会各阶层各领域的行业精英。”
其实,所谓的“特勤支队”及其所属的“陕西应急救援总队”,只是个民间公益组织,跟官方救援队没有半毛钱关系,仅仅是重名而已。
真正具有官方背景的陕西应急救援总队,是陕西省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托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在2010年成立,负责承担全省范围内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任务
陕西应急救援总队的总指挥由省政府秘书长担任,总队长由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均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相关组成部门以及有关企业负责人担任。
按照省政府下发的文件,陕西省应急救援总队的确有下设的应急救援支队和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但是,其下设的应急救援支队应当由各设区市依托市公安消防支队组建。
此外,在官方文件里也并没有找到“陕西应急救援总队特勤支队”这样的编制。如此可见,谁是“李逵”,谁是“李鬼”就显而易见了。
民间救援力量不容小觑 须规范引导
当我们撇清两个“陕西应急救援总队”的关系时,并不是也不可能因为聂李强这一个案件就否认民间救援力量的重要作用。
仅以聂李强案件中的焦点,民间公益组织“陕西应急救援总队”为例,在聂李强案之前,这支民间救援力量多次出现在重要的户外救援现场。
2015年11月1日,西北大学现代学院的8名大学生在穿越终南山的过程中失联,11月2日凌晨2点,正是这支救援队兵分三路找到了被困的8名大学生,无人受伤。
2015年8月23日,民间组织“陕西应急救援总队特勤支队”参与长安高冠瀑布景区穿越大寺雨夜救援。
2015年8月3日下午,西安及周边地区普降暴雨,长安区王莽街道小峪河村突发山洪,致使9名群众被洪水冲走,该组织救援人员展开为期两天的拉网式搜救。
每当出现地震、滑坡等自然灾害,或是有人被困的险情后,消防、公安等官方单位是救援的主力,而由志愿者爱心人士组成的民间救援队,是政府应急救援体系的一个重要补充。
这些志愿者,凭借自身的户外救援知识和平时组织的训练,在接到紧急任务后,立刻背上装备直奔救援现场。
“蓝天应急救援队”、“雷霆应急救援中心”这些我们熟知的名字,都是民间救援力量的一部分。
据报道,雷霆应急救援中心就有460多名救援队员,年龄从21岁到56岁不等,受训练程度也是情况各异。队员来自各行各业,有个体经营者、公司职员、退伍军人,护士、医生甚至还有农民工等等。
应急救援是一个非常专业的系统化队伍,要由医疗、通讯、搜救、后勤、运转等多个部分组成。而这些民间救援队伍全凭队员自发的热情,参与救援不仅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所有的救援装备和救援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也均由队员承担。
聂李强案的确暴露出民间救援力量管理存在问题,但我们决不能因为一个聂李强,就否认了民间救援力量以往的“赫赫战功”,也不能因为一个聂李强,就伤了这些“草根救援英雄”的心。
我们真正需要关注的,是这些民间救援力量的生存环境如何?他们的资金来源如何?他们的安全保障如何?我们需要去做的,是规范民间救援力量的管理体系,适当对其进行一定的补助,让这些草根们没有后顾之忧的投入到每一次应急救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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