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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计委延长独生子女证办证时限 可随时申办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琳 2016-12-20 06:33:54
[摘要]省卫计委昨日发出通知,延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证时限,2017年1月1日以后仍可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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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华商报的持续关注下,针对近期存在的办证扎堆、办证难现象,省卫计委昨日发出通知,延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证时限,2017年1月1日以后仍可继续办理。今后,凡是符合办证条件的,可随时申请办证。

  请示省人大决定延长

  要求基层做好办证服务

  从12月8日开始,根据市民热线集中反映,华商报持续关注独生子女证申办事件,陆续刊发了《独生子女证12月31日后不再办》、《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独生子女证可一次办结》、《独生子女证办理期限能否延长?》等稿件,并呼吁延长独生子女证办理期限,以解决扎堆办证、办证难的现象。针对呼吁,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此前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将考虑延期,且延长时间不会太短。

  12月19日,省卫计委发出通知,根据目前基层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工作实际情况和广大群众需求,经请示省人大法工委同意,决定延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证时限,2017年1月1日以后仍可继续办理。同时要求各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熟悉办证政策和程序,做好办证的各项服务工作,真正方便群众。

  据悉,尽管原本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的办证时限延长,但办证各项条件仍不变。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再鼓励只生育一个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后初次生育的,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予以办理。

  再婚家庭咨询最多

  仍有人重复办证

  据省卫计委工作人员介绍,在近期办证高潮中,该部门每天要接几百个咨询电话,而咨询最多的是再婚家庭的情况。

  西安市民张女士很关心,自己的独生子女证是否有效?因为她离婚后带着女儿再婚,再婚后爱人也带了一个孩子,这样家里就有两个孩子,俩孩子的此前办理的独生子女证是否还有效呢?据卫计部门介绍,这种情况,婚后没有再生育的,原来的证件有效。但如果各自的前妻或前夫又生育了,相应的有血缘关系的孩子的独生子女证就取消了。

  王女士也是再婚家庭,自己此前没有小孩,丈夫带着一个孩子,王女士再婚后生了一个孩子,这是她的第一个孩子,能否办理独生子女证呢?据介绍,这种情况,王女士的孩子并不是独生子女,因为这个孩子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

  也就是说,对于再婚家庭,是否符合办证条件,核心在于孩子是否有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如果有,就不是独生子女。

  目前仍有不少重复办证现象,省卫计委再次提醒大家,凡是持有《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优待证》等全国各个时期颁发的独生子女相关证件,均持续有效,持有这些证件的人群依法享受应有的各项福利,不需再重新办理。在全国各地办理的独生子女相关证件,只要户籍目前在我省,就依法享有对独生子女和父母的各项福利。 华商报记者 李琳

编辑:靳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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