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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车祸致残委托胞弟理赔 赔偿款被胞弟占为己有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6-12-28 17:28:32
[摘要]车祸导致伤残后,西安中年男子鲁明(化名)卖掉唯一房产,委托胞弟处理事故理赔、诉讼等。可委托事项处理完后,近60万元款项却被胞弟占有!

  车祸导致伤残后,西安中年男子鲁明(化名)卖掉唯一房产,委托胞弟处理事故理赔、诉讼等。可委托事项处理完后,近60万元款项却被胞弟占有!无奈,他只能起诉要求返还。近日,经莲湖区法院强制执行,其胞弟卖掉房产返还了全部案款。

  2008年,鲁明遭遇一起交通事故,车祸导致了他左侧肢体偏瘫,三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也失去了工作。因为行动不便,他委托胞弟代为出面处理交通事故理赔及诉讼事宜。后来迫于生活压力,他又委托胞弟卖掉了自己名下唯一一套房产。但他没想到,这两件委托事项处理完毕后,除掉已经支出的各项费用,剩余近60万元款项却胞弟自行占有,迟迟未交到他手里。无奈之下,鲁明向莲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胞弟返还委托事项所得款项,法院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鲁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坐在轮椅上的申请执行人鲁明对办案法官说,自己目前孤身一人住进养老院,连拖欠养老院的相关费用也无力缴纳,迫切地期待案款早日执行到位缓解困境。办案法官王谦加班办理该案。通过查询被执行人即鲁明胞弟的财产情况,法官发现其在银行账户中有3万余元存款,办案人立即赴银行扣划该款并交给了申请执行人,使鲁明能够还清拖欠养老院的费用,暂缓生活压力。

  然而,已执行到位的3万余元,相对于近六十万的执行标的及鲁明面临的困难而言,仅是杯水车薪。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兄弟关系,办案人决定采取宽严相济的执行措施,一方面依职权陆续查询到的被执行人名下房产一套、豪车两辆,依法予以查封,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另一方面传唤被执行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说服教育,争取让其自觉履行判决。同时,积极地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希望他能念于兄弟手足之情,免除追索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避免家庭成员之间的裂痕进一步扩大。

  通过努力,被执行人最终同意自觉履行,以40余万元卖掉了其名下被法院查封的房产,并筹措到剩余的10余万元,一并通过法院交至申请人手中。而此时鲁明在政府的帮助下,已经住进了廉租房,收到全部近60万元案款后,他筹划购买一套小户型,开始新的生活。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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