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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建行为不作为履责不到位 西安市秦岭办被通报批评

西安新闻 三秦都市报 作者:张艳芳 2017-01-01 07:56:48
[摘要]据了解,12月5日,省政府主要领导就秦岭翠华山景区一在建项目有无审批手续、是否合规,要求西安市进行调查并上报省政府。

  昨天,西安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市秦岭办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西安市秦岭办作为秦岭生态保护的监管部门,虽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现了违建问题,也多次要求和通知建设单位停工、停建,但未采取有力有效的制止措施,导致违建行为持续发生,直到省政府关注过问,才向市政府上报有关情况,存在不担当、不作为、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给全市工作带来不良影响,造成工作被动。经市政府12月26日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市秦岭办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违建项目依法予以拆除,按照《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强管控,责成市监察局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据了解,12月5日,省政府主要领导就秦岭翠华山景区一在建项目有无审批手续、是否合规,要求西安市进行调查并上报省政府。上官吉庆市长立即责成市秦岭办依照秦岭保护条例,核查此项目的合法性。12月12日、26日,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核查情况、研究处理意见。
  通报要求,秦岭沿线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要深刻汲取这次违建问题发生的教训,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认清保护秦岭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保护秦岭的大局意识、法治意识,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切实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以对西安永续发展和子孙后代负责的历史担当,落实好中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部署。市政府再次重申,对任何损害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论涉及哪个单位或个人,都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惩处,坚决做到“零容忍”“无禁区”。本报记者张艳芳

编辑: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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