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村食药监所:尽快派监管人员检查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该超市散装食品只有包装日期没有生产日期是否符合规定?食品统一的外包装有生产日期等信息,散装出售时,是否就不用再次标明?
针对这些问题,1月6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西安市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该超市具体问题由张家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
随后,华商报记者又联系到张家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详细记录了问题后,表示将尽快派监管人员去超市检查处理。
同时,针对上述问题,1月6日,华商报向西安市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函咨询,并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永辉超市唐延路店
糕点裸卖 顾客随意触摸
1月4日下午2时,华商报记者来到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的永辉超市。
华商报记者在出售散装食品区域发现,该超市均在散装包装上标注了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但是,该超市零食区、干货区等区域的散装食品直接暴露在外面,食品上没有任何遮盖物,任顾客随意上手触摸挑选。
在出售花茶的区域,华商报记者看到,所有玫瑰花、菊花等,均直接暴露在空气中,外面无任何遮盖物,一名约十岁的男童直接上前用手拿起一片干柠檬片,放在鼻子前闻了闻后,又扔回货柜。
出售散装冰糖的柜台上,冰糖摊开摆放,货架边上还有开心果壳和松子壳等物。
而在出售散装锅巴、桃酥的区域,食品上也均无遮盖物,华商报记者看到有的顾客用塑料袋套在手上抓取,也有顾客一边捏着吃,一边用手在锅巴上拨拉挑选;
在出售纸杯糕点的货柜前,一位顾客直接用手触摸挑选,拿在手上看一看,不要的就放回去,而一旁的数位工作人员对此行为并未制止。
出售烧鸡、卤鸡爪等熟食的柜台处,也无玻璃隔挡,工作人员也未戴口罩、手套等。
莲湖食药监:散装食品须有防尘材料遮盖
据了解,国家《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中明确规定:所有经营散装食品的超市、商场等销售单位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必须做到:食品应由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此外,2010年6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修订的新《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规定,超市里的“裸装食品”(自制食品)必须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蝇、洗涤以及处理废水等设备或设施,且保证在4小时内销售完。“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要有防尘材料遮盖。”针对该超市存在的问题,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将立即派监管人员前去查看处理。
同时,针对这一问题,1月6日,华商报向西安市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函咨询,并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提醒
尽量买标注齐全的散装食品
据专家介绍,暴露在空气中的散装食品容易受到空气和人为的污染,安全没有保障。面对没有外包装的散装食品,无法知道该食品的生产企业和生产日期,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对这些“裸装”食品的生产企业难以追溯,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专家提醒,消费者应注意选择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标注齐全的散装食品。
针对超市散装食品的卫生问题,业内人士指出,食品卫生也是超市竞争力之一,不重视食品卫生,结果是损害自己的声誉,失去顾客,丢掉自己的市场份额。
在采访中,有市民提出,希望超市出售散装食品、熟食区域的营业员不仅要戴口罩,还应戴塑料手套操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对一些让顾客免费品尝的食品,也应该保证其卫生,同时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卫生的品尝工具。
另外,对消费者来说,也应改变直接用手摸、品尝食品的不良购物习惯。
华商报记者 马群 杨平 摄影 杨平 马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