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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同一地点立起三块路牌 目前还剩两块正在协商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01-14 06:37:52 编辑:靳聪 作者:赵国强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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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负责人还表示,即日起,宝鸡市民政局将对市区20多处民政局和住建局立的路牌同时存在的地方进行梳理,逐一拆除其中由民政局建立的旧路牌。

  民政局:一块路牌年广告收入约1200元

  “路牌肯定归民政局管!”该负责人强调,他们的依据包括国务院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制定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陕西省政府发布的《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其中,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名的管理,“设置、管理标准地名标志”就是主要职责之一。

  该负责人介绍,宝鸡市民政局对路牌一直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管理方式,通过招投标,目前是宝鸡市民政彩印厂在运营。据彩印厂反馈的信息,一块路牌一年的广告收入约1200元,主要用于彩印厂34名员工(其中17名为残疾人)的工资发放及彩印厂自身的投资收益,不上交财政,因为路牌的建设、维护、管理不是财政拨款,而是印刷厂投资。

  对于路牌上能否发布广告的问题,该负责人解释,“谁投资谁受益,发布广告就是唯一的受益方式”,依据是《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规定: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所需费用,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可由财政拨款,也可采取受益单位出资或工作预算费列支等方式筹措。

  他表示,住建局建立的路牌,当初的设计方案来自民政局,但这些路牌的后期运营、广告发布由住建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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