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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同一地点立起三块路牌 目前还剩两块正在协商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01-14 06:37:52 编辑:靳聪 作者:赵国强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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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局:市政府发的文件我们只管执行

  “市政府发布的文件,我们只管执行。”昨日下午,宝鸡市住建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住建局管理路牌的依据是宝鸡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宝鸡市2016年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实施方案》,住建局修建的路牌由住建局负责管理运营。记者问:为何让住建局负责路牌改造提升?宝鸡市政府办公室发布该文件时是否参考过《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该负责人建议记者向宝鸡市政府办公室咨询。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带着这些问题来到了宝鸡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五科。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科室领导不在办公室,无法回答记者的提问,建议记者将问题写下,待科室领导看后给予回复。但截至昨晚发稿,记者仍未收到对方回复。 摄影 赵国强

  >>律师说法

  管理路牌是民政部门的法定职权

  陕西庄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兴武表示,国务院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制定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陕西省政府发布的《陕西省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已明确了管理路牌是民政部门的法定职权。而住建部门的授权来源是政府的内部文件,其法律效力有待考证。宝鸡市政府作为市级政府,进行权力二次划分,必须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则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周兴武表示,行政行为必须法有授权方可为,哪个部门行使何种权力,必须有国家法律的规定,或者法律授权当地政府指定。同一个地点立三块路牌,民政局和住建局争着管,暴露了行政机关权力划分的无序性。华商报记者 赵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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