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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适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肖琳 2017-01-15 19:59:22
[摘要]今晚8时许,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1月14日11时启动了我市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今晚8时许,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1月14日11时启动了我市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结合中省气象条件预测报告及省环境监测中心预测结果,气象、环保部门及专家会商分析后认为:未来48小时我市气象扩散条件较差,整体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预计15、16日,我市空气质量继续维持在重度污染水平。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月15日20时,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将适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要求各相关成员单位在严格落实Ⅲ级应急响应各项措施的基础上,迅速开展以下预警行动:

  一、环保、卫生、教育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组织专家开展健康防护咨询,讲解防护知识;

  二、教育部门通知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做好停止户外活动准备工作;

  三、公安部门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准备工作;

  四、环保部门通知20蒸吨(不含)以下工业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做好停止运行准备工作;

  五、市发改委通知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做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准备工作;

  六、市政部门、西安城投集团通知各类供热企业做好污染物减排30%准备工作;

  七、工信部门通知全市工业类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做好污染物减排30%、水泥粉磨企业停止生产准备工作;

  八、建设、城市管理、市政、交通、水务、轨道交通、棚户区改造管理部门通知各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停止室外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准备工作。

  环保、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加强会商研判,及时报告会商结果。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启动关中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华商记者 肖琳

  

编辑: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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