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娜)4月27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我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专项计划”)工作,目前相关安排已经出炉。从今年起,高校专项计划与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一同安排在本科批次录取,单设院校专业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
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已参加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具有陕西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原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已参加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陕西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已参加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陕西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2026年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仍按《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从2026年起,高校专项计划与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一同安排在本科批次录取,单设院校专业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
对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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