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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一事故车速鉴定两次俩结果 鉴定机构:计算方法不同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01-20 06:45:23 编辑:杨蓓蕾 作者:卫楠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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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家机构鉴定 货车超速

  “我怀疑大货车超速了,不然不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孙先生说,他找办案民警要求再次鉴定。

  去年12月29日,华阴市交警大队委托陕西长安大学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长安大学鉴定中心),再次进行车速鉴定。

  长安大学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显示:经分析计算,大货车事故前行驶速度为75.9千米/小时。

  对这一结论,孙先生表示认可,“按照新的鉴定结论,大货车属于超速行驶。两个不同的结论,可能就会对最终的事故责任划分带来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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