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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一煤矿违法生产 14名政府工作人员被问责

渭南新闻 陕西日报 2017-02-20 17:22:44
[摘要]2月16日,记者从省安委会办公室获悉,针对群众在网上举报的白水县富山煤矿违法生产问题,陕西煤监局会同陕西省煤管局,专题部署、深入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在省政府三令五申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地方的违法生产现象依然令人触目惊心。2月16日,记者从省安委会办公室获悉,针对群众在网上举报的白水县富山煤矿违法生产问题,陕西煤监局会同陕西省煤管局,专题部署、深入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陕西煤监局渭南监察分局接到陕西煤监局转来的信访单后,于1月11日凌晨对富山煤矿进行暗查暗访核查。监察员发现,处于停工整改阶段的富山煤业,井下有8名工人,原东风二矿主立井口皮带机和提煤设备正在运行出煤,遂现场拍照并录像取证。

随后,渭南监察分局与渭南市、白水县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矿进行了深入调查,认定富山煤矿在停工整改期间,未按批复内容整改,在自然通风条件下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巷道式采煤方法采煤,属违法生产行为。

现场勘查发现,富山煤矿未安装主通风机,采用自然通风,井下巷道大范围使用圆木支护,使用非防爆无轨三轮车、普通鼓风机、普通空气开关等设备。井下沿回风大巷两侧呈“鱼刺”状布置有多处巷道式采煤工作面,采用三轮车运输,并有生产迹象。在回风大巷中段的左侧支巷中发现一处上锁的爆炸物品库,存放有炸药、雷管,炸药无生产厂家,雷管无编号。

此外,该矿上报给政府监管部门的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等“五职矿长”仅为应付检查,实际不在岗,不履行职责。1月6日晚至11日期间,无值班跟班矿领导。

2016年12月15日,白水县煤炭局向富山煤业派驻了何鸣等5名盯守人员,负责24小时安全检查,但未发现该矿违规生产问题。

目前,渭南市有关部门已责令白水县富山煤矿停产整顿并处罚款共计134万元,对富山煤矿5名责任人给予行政拘留。同时,对14名政府工作人员给予问责处理。针对富山煤矿井下存放“黑火药”问题,公安机关已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案件。

据悉,白水县此次发生煤矿非法偷采事件不是个例。去年7月18日,该县鸿森煤矿发生死亡7人的较大事故,被责令停产整改。该矿整改期间仍擅自组织生产,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省政府领导对此进行了点名批评。

有关人士指出,本次富山煤矿非法偷采事件的发生,反映出煤矿安全仍未引起白水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值得深思。

编辑:张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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