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综合素质考试两种方式进行。
1.过程性评价
(1)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工作按照《陕西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陕教基〔2009〕55号附件1)和《西安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市教基发〔2008〕11号)进行,评价结果记入《陕西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陕教基〔2009〕55号附件3)。此项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下,由市教科所负责组织实施。
(2)过程性评价结果以等级评定和综合性评语两种方式呈现。等级评定采用A、B、C、D四个等级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综合性评语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要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
(3)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2.综合素质考试
(1)综合素质试卷满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00分钟,考试实行闭卷考试,网上阅卷。考试时间与全省统考科目统一安排,考试结果以A、B、C、D等级呈现,考试成绩计入统考总成绩。
(2)综合素质考试在市中招领导小组领导下,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牵头制定相关政策,市教科所负责命题和制卷,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组织与实施。
三、考试时间
初中毕业升学学业和综合素质统一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至29日。
具体考试时间:
日 期 时 间(北京时间) 科 目 备 注
6月28日
(星期三) 上午 8:30—11:00 语文 英语听力考试8:20广播提示,8:30—8:50播送正式听力试题。
下午 14:00—16:00 数学
16:50—18:30 思想品德与历史
6月29日(星期四) 上午 8:30—10:30 英语
下午 14:00—16:00 物理与化学
16:50—18:30 综合素质
四、初中毕业认定
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和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及考查、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者准予毕业,颁发《陕西省初中阶段义务教育证书》。
学科考试(考查)科目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由学校组织该科目重新考试(考查),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准予毕业。补发《陕西省初中阶段义务教育证书》。
建立初中学籍有效监控制度。对初中阶段在校学生人数和学籍变更等,以初一入学为基准按学期进行动态监控和督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学校管理效能的主要依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所有应届毕业生(包括各类特长生)均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考试权利。各学校在中考报名结束后,填写《西安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情况统计表》。各区县统计核实后,上报市教育局。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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