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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医院违法广告 华商报报道入选陕西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雷婧 2017-03-13 19:33:04
[摘要]3月13日,省工商局、省消协举办纪念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题网络宣传活动,发布典型案例,表彰维权先进。

  3月13日,省工商局、省消协举办纪念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题网络宣传活动,发布典型案例,表彰维权先进。华商报报道《网上发布违法广告 东大肛肠医院将被罚款25万元》入选2016年陕西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华商报记者陈思存当选三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努力使80%的一般纠纷解决在企业服务网”

  本次专题宣传活动主题为“放心消费 社会共建”。省工商、质检、食药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39个“放心消费创建单位”代表、工商部门代表、行业协会代表、专家律师代表、媒体代表、消费者和经营者代表等200余人参加宣传活动。

  《小不点奇遇记》、《大姐大的烦恼》、《维权对对碰》以独角戏、脱口秀的形式发布陕西消费维权十大案例,用皮影戏形式发布陕西省十大消费警示。此外,陕西省“放心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创建工作正式启动,并发布相关标识“放心笑脸花”。

  省工商局局长王吉德表示,近年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职,尽力维权,全省消费环境明显改善。但假冒伪劣、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仍大量存在。新的一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四大行动”。普法宣传行动、打假治劣行动、建网扩网行动、放心消费创建行动。大力推进维权“五进工程”和“三网”建设,努力使80%的一般纠纷解决在企业服务网,15%的较大纠纷解决在消协调解网,5%的重大纠纷解决在工商执法网。

  华商报报道入选2016年陕西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活动现场还表彰三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全面展示陕西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履职尽责,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风貌。华商报记者陈思存等10人当选三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2016年5月,华商报记者陈思存报道的《百度上搜索自家医院 链接的却是竞争对手》、《网上发布违法广告 东大肛肠医院将被罚款25万元》入选2016年陕西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2016年,省工商局网监分局接华商报记者反映,称有群众在网上搜索“西安韩森寨痣漏医院”,点击后却跳转至“西安东大肛肠医院”经对西安东大肛肠医院官方网站巡查,发现该网站存在多项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所规定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广告宣传中含有“恢复率100%、好评率97.82%”,涉嫌构成《广告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责令立即纠正网上违法行为,并除以25万元罚款。

  华商报记者 雷婧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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