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
未补缴土地出让金 问题开发商竟拿到房产证
2017年3月20日和21日,华商记者对此进行调查采访的过程中,从一些群众口中了解到,在开发商没有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商南县不动产管理局就给颁发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
对此,商南县不动产管理局书记殷延武说,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必须要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的票据复印件等,否则不能办理房产证。而受该局局长指派接受记者采访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刘继红的说法却与书记的说法“并不一致”,刘继红说,因为住建局将竣工的房屋验收过了,所以他们也没有再让出示一些手续,而是以通过竣工验收视为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前提。商南县国土局局长周思斌说,2013年在检察院介入后,检察院给住建局和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两部门依法追缴增加容积率部分土地出让金。他们后来对于上述企业超建的面积进行评估,评估的结果是超建的面积应给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2600余万元,遂要求6个开发商补交土地出让金。
华商报了解到,目前“广场壹号”小区已经补缴完了土地出让金。还有一个小区准备用所建的房屋和修建的幼儿园抵土地出让金。
国土局建议采取强制措施 县政府一直未予回复
看到事态严重,2016年4月21日,国土局给县政府进行了请示,建议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召集检察院、法院、住建局、国土局追缴开发商所欠的巨额土地出让金。并提出对拒缴的开发商将其列入黑名单,在其后续的项目上停办一切手续,同时必要的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华商记者了解到,对此,商南县政府不知为何没有给予回复。
周思斌说,国土局已经给住建局打过招呼,竣工验收的时候要叫上国土局一起前往,避免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企业顺利通过验收。
“我们发现一些企业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在办理房产证后,在2015年6月通知不动产管理局停办房产证。”周思斌说。
是口头通知还是书面通知呢?周思斌说在会议上说过,是否做过会议记录不清楚。
随后,华商记者联系商南县住建局局长全强虎采访被拒。据了解,3月20日,商洛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树志等人已前往商南县督战,对商南县住建局、土地局、不动产管理局进行调查。此事也引起商洛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如果发现有人有权钱交易和渎职行为,将坚决严查”。
编辑: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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