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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暂停月嫂职业能力考核 育婴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肖琳 2017-03-27 17:33:18
[摘要]育婴师和保育员的具体申报条件、鉴定方式、鉴定费收取及考务费支出等内容可在省人社厅官方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查询《报名须知》等相关信息。报名者可在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省属报名点报名。

  3月27日,华商报记者从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了解到,因目前我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中的《母婴护理》(月嫂)的考核规范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对该项技能水平的需求,社会反响较大,4月1日起,我省暂停《母婴护理》(月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与此同时,也将从4月1日起对育婴师和保育员职业资格鉴定实行全省统一鉴定。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在2017年4月1日前已在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平台申报的批次,将按计划安排考核,另外,暂停并不表示对该职业技能不再进行考核,目前,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母婴护理》(月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予以修订,待修订工作完成后再恢复该项目考核工作。

  此外,为适应市场需求,规范育婴师和保育员职业资格技能鉴定,提高育婴师和保育员职业资格鉴定质量,经研究决定,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也将从4月1日起对育婴师和保育员职业资格鉴定实行全省统一鉴定。鉴定职业等级为:育婴师三、四、五级;保育员三、四、五级。鉴定时间按照《关于2017年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统考日”工作安排的通知》(陕职鉴发﹝2017﹞1号)要求,2017年统一鉴定职业鉴定时间安排在5月20、21日,7月22、23日,9月16、17日,11月18、19日进行。

  育婴师和保育员的具体申报条件、鉴定方式、鉴定费收取及考务费支出等内容可在省人社厅官方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查询《报名须知》等相关信息。报名者可在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省属报名点报名。华商记者 肖琳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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