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西安男子步行上高架被撞 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03-30 18:03:42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宁军 黄利健 版权声明

← 点击大图左右可翻页 →

02.jpg

  步行进入机动车专用高架桥,被一辆重型货车撞倒,致多处骨折、九级伤残,被撞伤的行人将司机、车主及保险公司起诉。今日,莲湖区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

  高架桥上行人被撞多处骨折 起诉索赔

  2016年7月3日,46岁的司机潘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沿快速干道由东向西行驶,到大兴东路上桥口约400米时,恰逢47岁的贾某沿快速干道上步行。潘某驾车从贾某身旁经过时,估计不足,所驾货车将贾某撞倒致伤,造成交通事故。经交警莲湖大队认定:潘某未确保安全驾驶是事故责任之一,贾某步行进入机动车专用高架桥、在机动车道内停留,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贾某被送至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小腿碾压开放伤、左胫腓骨开放性粉碎骨折、左内外踝骨折、左小腿广泛皮肤软组织剥脱伤。贾某住院治疗120天,花费医疗费23.8万余元,经鉴定为两处九级伤残。贾某出院后,就赔偿事宜与车主、司机和保险公司协商未果,起诉至法院。

相关热词搜索: 步行 高架 被撞 同等责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