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
犯非法出售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罪
在任女士发至记者邮箱其丈夫王鹏的刑事判决书中,红星新闻看到其中注明:“深圳市宝安区法院认定了王鹏贩卖给谢田福的2只小金太阳鹦鹉(经鉴定学名为绿颊锥尾鹦鹉),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被保护的鹦鹉,其行为触犯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
对于辩护人提出查获的45只鹦鹉属于人工繁育不构成犯罪行为的说法,法院以当事人已经有贩卖事实为依据不予采纳,认为这45只鹦鹉应定性为“待售”,属于犯罪未遂。
今日(5月5日)15时许,红星新闻以了解案情的名义致电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在电话中,此案的审判长王恩建称,根据相关规定,法官不能就案情直接接受媒体采访,“相关问题请通过法院研究室咨询。”
之后,16时、16时51分,红星新闻两次致电深圳市宝安区法院,试图与法院研究室取得联系,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专家意见
将做无罪辩护
用个案推动法治
今日(5月5日),红星新闻与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取得了联系。在此之前,徐昕在网上公开表示将对王鹏进行法律援助,“我接此案旨在用个案推动法治,将坚决作无罪辩护。”
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徐昕首先问记者有没有看过此案的一审判决书。在得到肯定回答后,他给记者了一份名为“王鹏案上诉状大纲”(简称“大纲”,下同)的文件,“我的观点都在里边。”徐昕称。
编辑:靳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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