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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身份信息被冒用买房贷不了款 曾丢过身份证

西安新闻 华商报 作者:付启梦 2017-05-07 07:35:38
[摘要]签了购房合同,却被告知因征信不良无法贷款。章先生4月30日在银行打印的征信记录上,华商报记者看到他有2笔不良贷款。

  签了购房合同,却被告知因征信不良无法贷款。最近,章先生猜到是丢失的身份证又闯祸了。

  丢失的身份证又一次闯祸了

  2012年年底,章先生在老家渭南丢了身份证,之后他补办一张新证件。今年4月下旬,章先生在西安市临潼区看中了一套房,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却被告知征信不良,商业贷款和公积金他都没资格使用。章先生立刻想到丢失的身份证又闯祸了。

  “2015年7、8月间,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曾找到我老家渭南,告知我有一笔1万元的借款逾期未还。我从未办理过交通银行的信用卡,最终调查结果是有人冒用我丢失的身份证办信用卡,并借了1万元。最后银行将这笔征信记录取消,我以为没事了,没想到又惹事了。”章先生说。

  章先生4月30日在银行打印的征信记录上,华商报记者看到他有2笔不良贷款,一笔是2015年11月22日到期的“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700元贷款,另一笔是2016年8月10日到期的重庆市一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3290元贷款。“不是我贷的”,章先生不断否定。

  有人用他的信息办卡借贷不还

  章先生随后与上述2家机构沟通,得知冒用他身份证的人绑定了一张以他丢失身份证补办的一张银行卡,从上述机构进行借贷。“之后,我与银行客服联系说明那张银行卡不是我办的,但客服要求我必须提供‘银行卡非本人办理的证明’。只要身份证和银行卡的是同一人持有,就能通过网上借贷消费。”章先生说,“我又前往该银行说明情况,最后查到冒用我身份证的人,2015年2月16日在农业银行渭南市东风大街支行办理的借记卡。当我提出能否开具‘银行卡非本人办理的证明”的要求时,工作人员却回复说需要上报,至今没回复。”

  章先生还试图通过重庆这家小额贷款公司获取3000多元贷款的消费地址和联系方式,看看能否联系到对方。“客服人员说几笔消费都在河北,具体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不能提供。”章先生说。

  章先生说:“近日,我就一直在这几家金融机构间周旋,却始终解决不了问题。房子首付看来是无法落实了,我真是郁闷啊。”

  目前,章先生已经报警,警方已介入调查。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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