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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院校分校能否设集体户?听西安市公安局怎么说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7-05-27 18:19:16
[摘要]西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大中专院校的负责人介绍了户籍新政落实情况,尤其针对吸引人才方面的户籍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西安“敞开怀抱,拥抱人才”的户籍新政已实施两个多月了,这一政策落实的咋样?5月27日,西安市公安局专门邀请了86所大中专院校的代表为这一新政提意见,并现场对大家关注的热点户籍问题一一解答。

  大中专院校分校也可设集体户

  会议上,西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大中专院校的负责人介绍了户籍新政落实情况,尤其针对吸引人才方面的户籍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大中专院校的分校是否可以设立集体户,方便入学新生以及新聘用的教职工落户?”对于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多所大中专院校的提出的问题,西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当场表示,按照现行的户籍政策,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大中专院校的分校也可以设集体户口。

  对于符合条件仍未设立集体户口的问题,公安机关表态称,将按照校方的需求落实。

  未就业学生可将户籍迁入社区集体户

  “学生入学时,将户籍迁入学校的集体户口,毕业后迟迟未找到可落户的单位,超过规定时间,这些户籍应该如何处理?”西安文理学院等大中专院校代表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对此,西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原来的户籍政策,这些确实给高校的户籍管理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是西安的户籍新政实施后,这些未在规定时限内找到工作并迁走户口的,可以将户籍前往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的社区集体户内,这样不仅解决的学生西安户口的问题,也减轻了校方的管理压力。

  夫妻双方均为集体户时新生儿可落户

  陕西师大等大中专院校代表称,高校的博士研究生以及新聘任的教职工等因是集体户口,孩子出生后是否可以办理正常落户业务?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孩子上学等方便,对于夫妻双方一方为集体户,另外一方为家庭户口的,建议将孩子落入家庭户口一方;如果夫妻双方均为集体户口,这种情况新生儿可以落入任何一方的集体户口。同时,符合条件的集体户口也可以办理夫妻投靠。

  华商记者 卿荣波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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