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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垃圾堆焚烧病死父亲遗体被刑拘:怕火化费太贵

社会新闻 澎湃新闻网 2017-06-09 17:12:05
[摘要](原标题:兄弟俩垃圾堆焚烧病死父亲遗体被刑拘,怕无法负担火化费用)   澎湃新闻6月9日从浙江嘉兴市南湖区公安分局获悉,该局6日接到群众报警称某垃圾堆放点发现一具被焚烧的尸体。

浙江嘉兴市南湖区公安分局6日接到群众报警称某垃圾堆放点发现一具被焚烧的尸体。经查,该具尸体为53岁的云南人刘某清,他的2个儿子在其病死后,将尸体运至某垃圾堆放点私自焚烧。目前,兄弟两人因涉嫌毁坏、侮辱尸体罪,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据死者刘某清的两个儿子刘某勇(哥哥)及刘某林(弟弟)向警方交代,其父于6月4日晚18时许因病在南湖区大桥镇一出租房内去世。6月5日凌晨1时许,刘某林驾驶向同事借来的发快递的电动三轮车,刘某勇负责照看,将刘某清遗体拉至大桥镇某垃圾堆放点,用事先准备好的柴油浇在刘某清遗体上私自焚烧后离开现场。

据刘氏兄弟二人交代,他们之所以私自焚烧父亲遗体,一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二是怕殡仪馆的火化费用太贵无法负担。

澎湃新闻9日从嘉兴市殡仪馆了解到,如果家属将亲人遗体运至该殡仪馆,火化费用为310元,如用殡仪馆的车辆将亲人遗体从南湖区大桥镇运送火化,总费用为600余元。

6月8日晚,刘某勇、刘某林二人因涉嫌毁坏、侮辱尸体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两男子半夜电鱼 捕到"出江必死"胭脂鱼被刑拘

7日凌晨,两名在长江泸州城区段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男子,被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泸州派出所民警及渔政执法人员现场挡获。经泸州市渔政部门认定,在非法捕捞的水产品中,含一条胭脂鱼,属国家二级珍稀保护鱼类。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和唐某已被刑拘,此案成为长江四川段水域内第一例涉嫌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名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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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犯罪嫌疑人为与死者共同生活的次子某小,此时去向不明。一场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天罗地网迅速铺开,3个小时后,民警将躲藏在镇区内某旅店的犯罪嫌疑人某小抓获归案。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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