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签下顾客和解书。
最后,经过王女士与超市的协商,超市按照相关规定赔偿王女士500元。
超市负责人表示,经过这件事,超市员工已经受到教训,以后会每天更认真检查价格标签。
区发改委物价监察所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朋友们,假如生活中,遇到商品标签价与实际付款价格不符的,可以拨打12358,同时将小票、标签价和商品照相保留证据。
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天告诉记者,王女士这个情况,按照规定,超市要赔偿王女士该商品费用的三倍,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则赔偿500元。(记者 谢洋)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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