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西安新闻 > 正文

八水上筑新聘物业两遭驱赶 住建局发函街办有异议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陈思存 2017-06-20 06:58:00
[摘要]华商报6月12日A04版报道八水上筑小区业委会新聘物业两次遭驱赶一事有了新进展,未央区住建局给街办下发督办函,但街办认为应由住建局来完成。

  华商报6月12日A04版报道八水上筑小区业委会新聘物业两次遭驱赶一事有了新进展,未央区住建局给街办下发督办函,但街办认为应由住建局来完成。

  业主

  现在若出事算谁的?

  八水上筑小区业委会主任谭先生介绍,该小区2007年入住,前期物业一直由西安好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但小区经常出现盗窃案件以及供暖、停车等方面的管理问题。

  经多次维权后,小区业主认识到成立业委会的必要性。

  2016年上半年,小区业主在辖区张家堡街办、社区指导下成立业委会,并在住建部门备案。今年,小区业委会按照流程选聘了新物业公司,但新物业公司进场时却两次遭驱赶。

  对八水上筑小区新物业进场受阻一事,未央区张家堡街办联合社区主任梁某表示,该小区业委会成立,是在社区、街办、区住建局三级部门监督指导下完成的,程序合法有效。今年更换物业公司招标,也是在社区、街办监督下完成的。

  八水上筑小区业委会主任谭先生表示,今年5月初,业委会按照流程进行登报、招标,并在社区、街办、业主代表的监督下选中一家物业公司,并且未央区住建局备案后,与该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

  谭先生表示,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新聘的物业公司承担小区所有物业有关事宜,但实际上则是,老物业不退出,新物业进驻遭驱赶。现在一旦出现问题,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呢?

  住建局

  下发督办函要求街办协助交接

  6月19日,未央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华商报关于八水上筑小区新老物业交接一事的报道,未央区政府及上级部门对此十分重视。该局也在报道推出当日就给八水上筑小区所在辖区街办下发《关于八水上筑小区新老物业交接事宜的函》,要求街办推进新老物业平稳交接。

  该负责人称,对于街办所担心和提及问题,未央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的督办函中已说的很清楚,明确:1. 八水上筑小区业委会2016年已经在张家堡街办及未央区住建局备案;2. 业委会选聘新物业也在街办监督指导下进行,业委会选聘新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也已在住建局依法备案;3. 目前有部分业主对小区业委会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且已诉至法院,则依法由人民法院处理。住建局认为人民法院将来的判决,和全体业主选聘物业公司这一行为没有直接关联。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100条规定,张家堡街办负责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的移交,现函请张家堡街办依法指导八水上筑小区业委会推进新旧物业的交接工作。

  街办

  物业交接是住建局的事

  未央区张家堡街办城市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街办已收到函件,但对里面的内容有些不同看法。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的备案是在住建部门而非街办,因此住建部门对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有约束力,街办不具备这个职能。所以,新老物业交接的牵头单位应该是未央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八水上筑小区业委会成立、新聘物业公司均有街办参与,街办在中间起什么作用?该负责人坦言,到目前为止,上面对该街办《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还没有系统培训过,到底该怎么办,还不清楚。

  6月19日下午,对张家堡街办城市管理科负责人的说法,未央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给予了反驳。他表示,今年1月1日起《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1月中旬,该局在盛龙广场召集所有街办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现场宣传和培训。《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100条关于街道办事处职责中第六款规定:“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的移交。” (记者 陈思存)

编辑:刘超

相关热词搜索: 业委会 未央区 物业

上一篇:2380亿华侨城项目落户西安 是近年西安最大招商项目 下一篇:西安三环内拟禁止低速货车通行 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