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西安市人民政府通过《西安市提振消防能力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2017年完成对全市损坏消火栓维修,2018年底前,补建3362个消火栓,推行市政消火栓“身份证”式管理。同时要求加快各类消防站建设。2018年底前,建成各类消防站340个,其中城市消防站53个,镇政府专职消防站17个,3分钟到场处置的卫星消防站60个,高危单位1分钟到场处置的专职微型站210个。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编辑:贾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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