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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7月1日启动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彭宏 2017-06-30 16:02:06
[摘要]根据安排,学生申请办理贷款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8月30日。在校生、新生办理的时间段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在校生、新生办理的时间段由各县(区)自行安排

  5月中旬,省教育厅陕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结合《陕西省教育精准扶贫方案》和我省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陕西省教育资助与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下发了 《关于做好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做好政策宣传、贷款学生的受理工作及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根据安排,学生申请办理贷款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8月30日。在校生、新生办理的时间段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贷款申请,在2017年申请贷款的学生通过资格认定后,应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学生可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通知》称,贷款学生资格认定。省内在校就读、外省在校就读的陕西籍大学生及新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资格认定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定执行。对于2017年通过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其贷款资格认定、贷款办理等按照新生的程序办理。

  省教育厅要求, 各高校、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要严格执行贷款学生“八贷六不贷”条件,既要贯彻“应贷尽贷”的政策,也不能随意放松贷款条件,坚决杜绝“想贷就贷”的现象发生,确保把款精准贷给真正贫困的学生。认真做好受理工作。 县区尽早配备充足的人员、设备和经费,保证足够的办理窗口数量,保证贷款工作平稳开展。加强监督检查、值班制度和媒体报导的处理工作。 贷款办理高峰期,各市、县资助中心主任要坚守工作岗位,开通热线咨询电话,畅通学生及家长反映渠道。

  陕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电话:029—88668831

  华商报记者 彭宏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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