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费公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终结了。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12日联合发文,明确从2017年开始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这将是今后政府修建收费公路解决举债融资问题的唯一渠道。
此次两部门发布的《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是继上月我国推出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后,又一以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分类发行的专项债券。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亮相,意味着未来政府新建收费公路将不能再靠银行贷款筹资。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为省级政府,债券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限额管理,债券收入、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根据新办法,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资金专项用于政府收费公路项目建设,优先用于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规划的政府收费公路项目建设,不得用于非收费公路项目建设,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公路养护支出。 据新华社
编辑:王彬
上一篇:陕西"12369"环保热线开通16年 受理环境投诉15万余件 下一篇:西安文理学院一主任违规收取并侵占学费班费被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