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经验和我国实情来看,只有大力发展租赁市场,保障租房者权益,才能真正有效平抑高企的房价。
第二,要参照国际上通行的“租售同权”惯例,真正能让租房者享受到应有的权益。这需要落实执行细则。
众所周知,好学校仍然是稀缺资源,入学继续以学区房作为依据,那么在市场化环节中,无论是买房还是租房,都会把它抄到“价高者得之”的状态。那么,租房者获得就近入学申请资格后,租房者如何与购房者平权,最终能否入读,还是有很大不确定性。百姓担心的是,怕只怕读名校难以兑现,涨租金却立竿见影。
因而,“租售同权”必须解决资源稀缺的约束下如何公平分配的问题,同时还要兼顾原来高价学区房的购买者的权益。这方面尤其需要一个相对公平的执行细则来明确各方权益。这是个棘手但必须周全处理的问题。
第三,以“租售同权”为突破口,依序解决户籍背后有悖于公民迁徙权的既得利益问题。
编辑:吕依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