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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贴错房号业主住错房 物业与业主达成调解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08-13 07:57:30 编辑:王玮玮 作者:王培民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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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牌号贴错,紫阳县新桃小区上演现实版小品《砸墙》,华商报8月3日A06版报道了此事。在各方协商下,相关方面已经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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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紫阳县信访局及县调解委员会的调查和调解下,业主贾女士与装错房子的小陈家和紫诚华瑞物业公司三方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根据协议,紫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同意贾女士以3000元/平方米现金补偿安置要求,作废原来拆迁置换协议,签订货币补偿协议,补偿款由保障中心兑现到位。小陈家错装修的房子多出的8.71平方米,按照3000元/平方米补交房款。小陈家虽无主观故意,但未尽核实确认之责,应负次要责任,房屋实际面积差价部分59652元(99.42平方米×600元)承担10%。物业公司交房过程中未尽到详细核实之责,应负主要责任,担责59652元的90%。

此外,小陈家与紫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原来签订的603室购房合同作废,重新签订602室购房合同,603室由保障中心收回自行销售。

8月12日,记者就此调解内容分别联系了相关当事人,业主贾女士、小陈家以及物业公司对此并无异议。

物业公司负责人刘先生表示,小区发生这种事情,物业有一定责任,从物业公司声誉及业主利益角度考量,他们积极撮合也接受这种调解。“虽然物业公司是受委托交房一方,愿意承担主要责任,但委托方保障中心也不能回避应担之责。”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邓建军说,“作为民事纠纷,只要各方同意并无违法,调解具有法律效率,相关部门和单位若加强些责任心,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怪事。”

据了解,小陈家和物业公司相关赔偿款已履行到位,其余的安房屋置补偿资金正在履行中。 华商记者王培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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