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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圈地设停车场 西安公共道路咋成私家领地

来源:三秦都市报 时间:2017-08-16 08:03:25 编辑:张宏敏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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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人行道上擅自设置停车位!但是,阳光大厦门前人行道(盲道上)不仅设有停车场,12辆车齐刷刷停在盲道上,而且打出牌子只能“内部”使用,否则“后果自负,每次每天20元”。

市民质疑商家

圈地设停车场

“沿街单位把门口的人行道,当成自家的地盘,私自将其圈起来据为己有,建成内部停车场,不仅影响行人正常通行,而且人行道地砖也惨遭车轮碾轧损坏严重……”市民李先生向三秦都市报记者反映称,西安万寿南路与西影路附近的阳光大厦,人行道上的停车场仅供内部车辆用,外部车辆不能停,违反者要罚款。

让他甚是不解,公共人行道成了私人停车场?谁给他们罚款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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