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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警方重拳打击传销 刑拘2人、行政拘留68人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08-24 12:25:47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陈思存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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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3日凌晨,公安临潼分局按照西安市公安局统一部署,联合工商部门,再出“打传”重拳,凌晨突袭传销窝点 11处,控制并带回涉传人员104人,立刑事案件2起,刑事拘留2人,治安拘留68人(含房东1人),罚款6人(房东),教育遣散35人。

  凌晨突袭清除传销窝点11处

  为确保此次集中打击传销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公安临潼分局认真吸取历次打击传销活动中取证、定罪难等经验教训,组织经侦、刑侦、户政和派出所社区民警,成立前期摸排工作小组,对全区传销活动进行认真摸排,固定证据,并对传销组织、人员的活动规律率做了详细摸排和记录,为集中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3日凌晨5时,参加行动的140名警力、30名工商局工作人员分别在华清、骊山、车站三个派出所集结,随着指挥部一声令下,参战人员兵分多路对既定清查的居民小区和私房出租户进行“定点清除”。截止早晨8时,,警方共清除传销窝点11处,带回“涉传”违法人员104人,私房出租户7人。

  刑拘2人行政拘留68人

  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警方对带回的涉传人员及在窝点查扣的手机、记事本、书籍等依法进行甄别、分析。在参与传销人员的指认和强大的证据支撑下,警方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刑事案件2起,刑拘2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对以前被警方遣散的67名参与传销活动的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对首次发现的参与传销活动的35名违法人员,警方做遣散处理;同时警方还对7名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的房屋出租人做出了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罚。

  民警提示:临潼警方的“打传”行动正在深入持续的开展之中,而在临潼区参与非法传销的人员多来自贵州、云南、河南、河北、广西、湖北、四川等十余省市,他们的年龄约在17-40岁左右,大部分是被虚假招聘广告、网友见面或被亲朋好友以游玩、找工作为由骗至临潼陷入传销组织。陷入传销组织后,他们则打着“天津天狮”“法国洛华侬”等企业旗号,通过拉人头、收取2800元至3900元不等加盟费的方式发展下线,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今后,警方在依法打击违法传销活动的同时,将对把房屋出租给非法传销人员进行违法活动的房屋出租者依法顶格处理。同时警方鼓励大家,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热线:029-83815213。

  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通讯员 李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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