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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司机肇事逃逸 警方凭碎片抓获嫌疑人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09-26 07:43:09 编辑:王玮玮 作者:张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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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没有停车救人,而是选择了逃逸。办案民警根据现场遗留的碎片,连夜对比车辆,不到48小时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9月17日下午6:40,宝鸡市公安局高新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案:在宝冯公路寨子村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车逃逸案件,一名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严重。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勘取证。经初步了解,伤者老人被撞倒地后,小车没有停车救助而是迅速逃逸。

从医院传来消息是,事发突然伤者没有看清车牌号。民警在现场周边调查走访,也没人能说清肇事车辆的号牌、型号等信息,案子一时陷入了僵局。

侦破小组没有放弃,根据现场遗留的碎片,连夜走访比对车辆,9月18日中午终于确定了肇事车型。随即调取沿途监控,经过一晚上的反复查看、分析、研判,19日上午发现了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当日下午2时,在千河镇产东村查获肇事车辆,肇事司机干某也很快落网。

干某表示,案发当天他驾车前往亲戚家,在寨子村附近将一名驾驶摩托车老人撞倒在地。非常害怕、不知所措,加之当时没有人看到,事发地也无监控视频,抱着侥幸心理,想着公安机关有可能找不到他,于是就驾车离去。目前,受伤老人因骨折在医院救治,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警提醒: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终生禁驾。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此,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逃过一时,是不能逃过一世的,最终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华商记者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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