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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费用被物业限购水电 业主每天按限量购买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10-09 20:38:42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马虎振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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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物业无权限制业主购买水电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韩朝泽律师认为,物业公司不应该因业主不交物业费而变相限制业主购买水电。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人分别是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物业收取水费、电费只是接受相关单位的委托代为收费,水电的限购、供、停等权利都不在物业公司。

  如果小区业主拖欠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公司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但无权给业主限购水、电,双方都应当在法律框架之内解决矛盾纠纷。

  华商记者 马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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