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称此前还发生类似骗局
16日中午,华商记者跟随张先生进入地下车库,站在停车位跟前,张先生还原了当时租赁车位时的情景,“当时她还带着自己孩子,说是住在南郊,我想着都是小区业主,根本没想过要看看身份证、签订协议什么的。”张先生说,他认为该女子的做法已经属于诈骗,“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说成自己的还要骗钱,太过分了。”
随后,在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西安达生物业公司,一位负责人称,租赁停车位最起码应该在物业办对业主信息进行核实,同时也应该签订租赁协议,“如果可以联系到业主,而且还能提供交费票据,物业肯定会补办停车卡,但是现在消磁了,而且也不知道业主信息,根本没办法查询。”该负责人表示,此前曾建议业主对门禁卡、停车卡进行信息录入,但是不排除部分业主并没有录入或者是卡片丢失,“今年年初还有一个业主和你的情况一样,他好像是花3000元从一个女的手里租赁了车位,后来也是卡片消磁找不到人了。”该负责人建议张先生向公安机关报警。
16日,张先生表示,自己会试着联系此前曾受骗的业主了解情况,“我就想知道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太可憎了,而且我还应该让更多的业主都知道,免得再次上当受骗。”
华商记者 李小博/文 张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