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国内 > 国内 > 正文

最高检:盗窃网络域名 删改买家评价或被公诉

国内 华商网-华商报 2017-10-17 07:31:49
[摘要]远程对他人手机锁屏、盗窃网络域名、删改买家评价,今后这些行为都可能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经查,被告人李丙龙为非法牟利,以修改大型互联网网站域名解析指向的方法,劫持互联网流量访问相关赌博网站,获取境外赌博网站广告推广流量提成。

  远程对他人手机锁屏、盗窃网络域名、删改买家评价,今后这些行为都可能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最高检16日围绕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主题发布第九批指导性案例,涉及6起案件,旨在向社会进行以案释法,进一步加大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

  网络犯罪手段日趋多样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表示,当前计算机网络犯罪主体日趋年轻化、专业化,形式日趋隐蔽,活动日趋组织化、集团化,手段日趋多样多变。在犯罪手段方面,既有利用网络侵入计算机系统非法获取信息、修改密码、黑客攻击银行账户等攻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也有利用网络实施盗窃、诈骗、开设赌场、非法经营等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犯罪。

  近年来,检察机关推动打击和预防网络犯罪力度持续增强。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适用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7个涉及计算机犯罪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727件1568人,其中2017年1月至9月提起公诉334件710人,同比分别上升82.5%和80.7%;对网络电信侵财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5671件41169人,其中2017年1月至9月提起公诉8257件22268人,同比分别上升88.6%和118.6 %。

  “以高科技对抗高科技”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副厅长韩晓峰说,检察机关从治理上游犯罪入手,加强与银行、电信、互联网企业及行业监管部门的联系,阻断公民信息泄露渠道,切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源头。同时,针对网络犯罪的技术性和隐蔽性问题,检察机关坚持以证据为核心,“以高科技对抗高科技”,有效提升了办案效果。“电子证据是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关键证据。检察机关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建设电子证据实验室、电子数据云平台,以电子证据为突破口破解打击犯罪难题。”最高检公诉厅副厅长张相军提醒,在防范计算机网络犯罪方面,社会公众要切实增强自我保护和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重要信息,养成良好的计算机网络使用习惯。

  案例解析

  手机远程锁屏敲诈被判刑

  >>典型案例1

  李丙龙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据介绍,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即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数据、程序和服务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干扰,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数据损失的行为。这意味着劫持域名、删改买家评价等行为,都可能被检查机关提起公诉。经查,被告人李丙龙为非法牟利,以修改大型互联网网站域名解析指向的方法,劫持互联网流量访问相关赌博网站,获取境外赌博网站广告推广流量提成。

  >>典型案例2

  曾兴亮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被告人曾兴亮、王玉生通过修改密码,远程锁定被害人的苹果手机,并以解锁为条件索要钱财。江苏省海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认定两人的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和有期徒刑6个月。该案明确了智能手机终端应当认定为刑法保护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手机锁屏导致不能使用的行为,可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同时,也明确了行为人以解锁为条件索要钱财,在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的情况下,又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当作为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以重罪即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

  >>典型案例3

  张四毛盗窃网络域名被判刑

  被告人张四毛盗窃被害人陈某拥有的域名后,出售牟利12.5万元,此案被大连市西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认定张四毛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该案指导意义在于明确了网络域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属性,盗窃网络域名可以认定为盗窃行为。 综合新华社

编辑:王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 买家

上一篇:女大学生8天登顶千米雪山 曾穿越秦岭摆脱抑郁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