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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割双眼皮后眼睛大小不一 店主赔偿3300元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7-10-19 17:30:50
[摘要]本想割双眼皮更加漂亮,谁知在一家美妆店做完埋线手术后,21岁女孩李欣(化名)的眼睛却一只大一只小,只能再进行恢复手术。近日,经鄠邑区法院调解,美妆店老板赔偿了后续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3300元。

本想割双眼皮更加漂亮,谁知在一家美妆店做完埋线手术后,21岁女孩李欣(化名)的眼睛却一只大一只小,只能再进行恢复手术。近日,经鄠邑区法院调解,美妆店老板赔偿了后续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3300元。

21岁的女孩李欣青春年少,她一直觉得自己的单眼皮美中不足,想通过整形把单眼皮变成双眼皮。今年6月6日,李欣经朋友介绍,来到王某所办的一家美妆店,由王某给她做了双眼皮埋线手术,李欣支付了1000元手术费。

不料,手术做完几天后,李欣感觉眼睛很难受,两个眼睛看起来大小也明显不一致。情急之下,李欣来到西安另两家大型整形医院检查咨询,被告知之前的埋线手术是失败的,必须再次进行恢复手术。这样的消息给年纪轻轻的李欣带来了无限困扰。李欣一怒之下将王某起诉至鄠邑区法院,要求赔偿后续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鄠邑法院在审理中查明,李欣经人介绍找到王某,二人约定由王某实施双眼皮埋线手术,手术费用1000元。谈妥后,李欣即被带到西安一小区居民楼实施手术。手术后李欣眼部不适,双眼大小不一。王某给李欣退还1000元手术费,但不同意赔偿其他费用。

办案法官向王某讲明该案中她应当承担的责任,经过多次调解,王某逐渐认识到自己存在的过错,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向李欣一次性赔偿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3300元,双方就此事再无纠葛。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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