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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不能少】设置低保政策缓冲期、二次大病医疗救助…

来源:江海明珠网 时间:2017-11-03 19:21:55 编辑:李晨 作者:任溢斌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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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日,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区委办和区政府办下发通知,印发《港闸区关于精准帮扶贫困家庭的实施意见(试行)》。“这项政策惠及本区户籍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以及支出型贫困家庭,涉及1500多户、3300多人。其中,在‘低收入、低保户家庭认定’‘设置低保政策缓冲期’‘二次大病医疗救助’等均为创新举措。”港闸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张卫健介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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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层次生活兜底保障

  在认定低收入、低保户家庭工作中,港闸区扩大范围、降低门槛:对家庭中的有职业人员进行收入核算时,按月低保标准的30%扣除就业成本。对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低保家庭中有失能、半失能人员的,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允许有一名劳动年龄段人员不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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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民政局入户低保核查)

  同时,设置低保政策缓冲期。经帮扶和自救脱困的低保家庭,人均收入达到或高于低保标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并且主动申报退保的,可以采取缓退方式退出低保,允许其在3个月内保留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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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实现多层次生活保障,港闸区因突发重大疾病,造成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帮扶家庭,可以申请每人不超过180天(单人户240天)日低保标准的临时救助。

  多重医疗保障和救助

  根据政策,港闸区实施二次大病医疗救助。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员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器官移植、血友病等11种重大疾病,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后,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及本区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自费医疗费用,按照70%给予救助,其中门诊年度累计救助不超过1万元(2017年为2500元),住院年度累计救助不超过4万元(2017年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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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闸经济开发区永兴佳园精准扶贫慈善救助)

  张卫健解释说,医疗费用是指医疗活动中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支出的费用。

  港闸区完善了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政策。在核算支出型贫困家庭支出时,增加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基本生活保障费用按低保标准计算。医疗救助比例不变,最高救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经医疗救助后的其他自费医疗费用,由慈善基金会、红十字会实施急难救助,鼓励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定向捐助和结对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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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闸镇街道长岸社区工作人员看望贫困老党员)

  港闸区还将开展贫困家庭签约服务活动,通过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服务形式向贫困家庭及个人提供免费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订制个性化服务包。

  就业、助学措施多样化

  港闸区每年会开发一定数量的社区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帮扶对象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就业,优先安排帮扶对象中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对于提供公益性岗位且接收上述人员就业,并符合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条件的用人单位,由区人社部门向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港闸区为帮扶对象家庭成员中有就业意愿和培训意愿的失业人员开展职业培训行动,制定适合困难群体就业需求和专长的技能培训计划,通过就业托底确保每个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同时,实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支持实现创业型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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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福街道组织失业人员培训)

  在爱心助学方面,港闸区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含职高、中专)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对低保家庭中就读全日制大专、本科及以上(含职业院校)的学生,资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元、5000元。

  对贫困家庭中持有残疾人证的学生,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费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实行全额补助,就读全日制高中(含职高、中专)的残疾学生资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1200元,就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残疾学生资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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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福街道管园村志愿者捐资助学)

  港闸区还大力营造扶贫助学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正确地宣传国家扶贫助学的政策,争取社会各界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调动和激发社会各界人士关注教育的积极性,通过爱心捐赠、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扶持贫困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完成学业,减少因学返贫现象发生。(任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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